財務部召開“月學一案,以案四促”專題學習會
為貫徹集團紀委相關文件精神,促進黨風建設,7月7日下午,集團財務部召開全員會議,重點學習了經發(fā)集團紀委月學一案,以案四促(第六期)--“以貸受賄 欲蓋彌彰”淮安區(qū)城市資產管理中心原主任陳波案件警示錄。會議由王彩霞主持,何門銳、蔣萍等同志進行交流發(fā)言。
會上,財務部紀檢專員王星宇同志詳細領學了陳波案相關內容,何門銳、蔣萍同志進行了交流發(fā)言。何門銳同志說:這篇警示案例見于2021年6月9日出版的《中國紀檢監(jiān)察報》7856期第7版,通過集體學習,對案件原因的分析,對我們有所啟示:第一,嫌疑人存在僥幸心理,不能有效的調整自己的心態(tài),長時間的積壓造成心里極度不平衡。在收與退、僥幸與不安的撕扯對抗中,最終內心防線崩塌,通過表面上維持“三不”政策,私下里設置自我安慰,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;第二,嫌疑人所在的組織未能建立有效的監(jiān)督機制,現(xiàn)代公司治理結構缺失,在公司資金借貸流程上沒有有效的控制措施,也是造成嫌疑人越陷越深的原因之一。
蔣萍同志說:在復雜的社會圈中,名利和錢財?shù)恼T惑往往會讓人誤入歧途,但這不應該成為我們丟失自我的理由,也不應該是一個人選擇走歪路的借口,因為選擇權永遠在我們自己的手上。我們這一生都在追求更好的生活,但我們不能在這個過程中丟失自己的方向和內心堅定的原則,我們應該始終保持理性,做一個善惡分明的人,保持初心。
(財務部 蔣萍)